管理人员规章制度
在现实社会中,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,制度是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政策的具体化,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,你确定会写吗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管理人员规章制度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,确保本工程质量、文明施工,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及施工、监理合同规定,特制订本制度:
一、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xx生产楼工程项目(以下简称本项目)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“安全施工责任书”,对分包施工区域(段)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。
二、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,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,发生工程质量、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。
三、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,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。
四、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,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,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“施工作业卡”。
五、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,严禁无证操作。无证操作、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,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。
六、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,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,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。
七、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,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,情 ……此处隐藏8770个字……或解聘;
3.在职权范围内,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;
4.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。
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,应承担以下义务:
1.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公司形象;
2.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,维护公司利益;
3.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;
4.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;
5.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。
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
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,公司除通报表扬外,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(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)作为奖金。
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,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,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。
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,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(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,按标准一的85%发放)。
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,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,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。
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,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,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:
1.不执行公司决定的;
2.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、或不履行义务的;
3.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或不能以身作则的;
4.工作中搞不好团结,经常制造矛盾,在职工中影象很坏,群众反映强烈的;
5.不服从公司管理的。
第七章附则
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