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
在充满活力,日益开放的今天,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,制度一经制定颁布,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,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1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,理顺经营秩序,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,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,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,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。
一、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,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,服从公司管理。
二、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,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,对表后发车,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。
三、班次必须整点发车,整点进站(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),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。
四、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,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。
五、严禁中途调头,中途甩客,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,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。
六、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。
七、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。
八、被新闻媒体曝光,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。
九、在公交站牌、站点不按规定停车,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。
十、待岗驾驶员岗位,由调度员找人替补。
……此处隐藏23298个字……员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,不得任意改变运行线路。
16、车辆在营运过程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,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,并及时检修排除故障,一时无法排除故障的,应迅速向公司汇报,帮助乘客换乘。
17、车辆发生事故时,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,及时组织抢救伤员,并迅速向交警部门报案,及时向公司汇报,以便妥善处理。
18、严禁驾驶员在营运中与乘客发生争吵、殴斗事件,无论什么原因,一律对驾驶员严肃处理。
19、车辆到达终点后,驾驶员要立即调整好车位,乘客下车后,要及时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,发现失物应及时归还失主,一时找不到失主的,应交调度办公室保存并查找,严禁私自留用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
20、驾驶员要做到安全驾驶,严禁酒后开车,不开高速车,车未停稳不得开门上下客,人未上下完毕不得运行,不抢时、不晚点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,集中精力、谨慎驾驶、礼貌行车、确保安全。
21、公司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《安全行车十一禁令》,违反禁令之一者,予以解聘。
安全行车十一禁令:
1、严禁无驾照、无从业资格证、无驾驶证明人员驾车;
2、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;
3、严禁酒后开车、疲劳行车;
4、严禁超员、超速、超载行驶;
5、严禁车辆带病行驶;
6、严禁乘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乘车;
7、严禁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;
8、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行驶;
9、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;
10、严禁直流供油,严禁冬季明火烤车;
11、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。